关于拨付2020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示
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应对疫情加强就业培训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晋政办发电〔2020〕16号),省财政厅省人社厅《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晋财社〔2019〕1号)精神及企业申请,经审定,拟为1户企业拨付一次性创业补贴1500元。现予以公示,欢迎社会各界监督。公示期5个工作日(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8日)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榆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指导股反映。
电话:0354-3368264
榆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0年12月14日
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资料审核情况
制表单位:榆次区市人社局就业指导科
政策依据 | 山西省《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:一次性创业补贴。对①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,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②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、就业困难人员,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。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,最高不超过3000元。申请补助材料应附:③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、④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带动就业人员的身份证、劳动合同⑤、本人《就业创业证》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、⑥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、⑦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、⑧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⑨个人真实性承诺书。 | |||||||||||
序号 | 申请单位 | ① | ② | ③ | ④ | ⑤ | ⑥ | ⑦ | ⑧ | ⑨ | ⑩ | 审核意见 |
1 | 山西万声心韵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| √ | √ | √ | √ | √ | √ | √ | √ | √ | 符合 | |
说明 | 小微企业认定依据:《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》(国统字〔2017〕213 号文印发)。 根据晋人社办函【2020】200号文件,《关于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要求推进就业创业政策落地的通知》,对高校毕业生、农民工、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,按规定给予补贴,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先行领取补贴资金的50%。 |
审核人: 制表时间:2020年10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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